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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西安负责人吴济翔主任解读了2026年6月30日正式落地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司法解释共计二十三条,对建筑工程行业既往司法裁判标准进行了优化与重塑。新规聚焦招投标效力认定、资质挂靠责任划分、实际施工人权益保障、工程价款结算标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行业痛点,对多项司法裁判规则作出调整,直接关联建工领域企业的日常经营、项目履约与合法权益,具备极强的行业指导意义
在招投标合规层面,新规以案件起诉时项目是否纳入强制招标范畴作为施工合同效力的判定依据,从严整治建筑行业“明招暗定”的违规乱象。在资质挂靠与施工维权领域,新规重构了实际施工人的权益维权体系,进一步收紧、细化了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追索工程款的适用条件。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新规让行业结算标准更加清晰规范,明确财政评审设置一年法定时限,有效破解长期审计拖延、结算滞后的行业难题。针对企业高度关注的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本次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细化界定:受偿范围仅限工程款本金,剔除相关利息及其他费用;受偿权起算时间将根据合同付款节点动态调整;优先受偿权转让后的权属认定,需结合工程质量、项目结算进度、履约情况综合判定,并非自动延续受让。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部长韦雅宁律师聚焦新规中实际施工人规则调整、挂靠项目折价补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展开解读,重点讲解了新规废止旧有实际施工人直接诉权的核心变化。
互动交流环节,与会代表围绕存量工程合同效力认定、挂靠项目结算过渡期安排,以及在建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时机等具体场景与主讲律师展开互动交流,吴济翔主任与韦雅宁律师逐一回应了企业关切,结合条文要旨与实务经验给出了可操作性的合规建议。
本期大讲堂聚焦建筑行业核心关切,对2026年6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进行系统解读,为在陕苏商建筑企业把握新规脉搏、筑牢合规防线提供法律指引。陕西省江苏商会将持续依托“苏商大讲堂”平台,携手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围绕企业关切举办更多实务性活动,助力在陕苏商企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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